23日,《关于2021-2022学年鞍山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寒假工作安排的意见》发布。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寒假将于2022年1月17日正式开始,普通高中寒假将于2022年1月18日开始,全市中小学生寒假将于2022年2月28日、3月1日开始。
市教育局要求学校在假期要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科学安排假期作业,规范作业结构,按照“统一成绩、总量控制、个别调整”的原则加强作业设计,通过各级教研部门指导、小组聚集、校本研修等方式,积极探索根据学生实际和学习内容安排跨学科综合作业。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理性对待电子产品,加强体育锻炼,培养阅读习惯和睡眠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四史”学习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提高文明素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劳动教育和职业实践体验教育,充分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区公益讲座,丰富假期生活。
此外,假期教育部门将坚决执行国家、省、市“双减”政策,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科培训。严格落实“十不准”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常态化学科培训机构的监管。通过托管班、自习室等变相形式,全面治理无证办学和非法校外培训行为,构建教育、公安、市场监管、消防、街道、社区组成的治理体系,强化联合监管执法。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以学生需求为导向,在本地区统筹划定的试点小学分两期开展(第一期:2022年1月17日-28日;第二阶段:2月14日-2月25日)寒假托管服务。寒假托管应坚持“教师自愿、学生自愿、公益”的原则,费用按《鞍山市小学2021年暑期托管服务实施意见》的标准收取。服务内容应以护理为重点,科学开展丰富多彩的游戏活动、文化体育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培养、作业指导等。,不得组织集体辅导班或讲授新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