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流传了一段“两名女子因为插队被制止后大发脾气”的视频,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和批评,两名女子的头像还被网友们用来制作各种嘲讽的漫画和表情包,甚至有商家利用这一事件,将两名女子的漫画图印在车贴上出售。有律师指出,这样的做法已经涉嫌侵犯了两人的肖像权。
据网上的视频显示,4月30日在浙江某景区的检票口,两名女子在排队时和一名男子发生了争执,原因是她们是否有插队的行为。接着,年轻女子情绪失控,对男子大声叫嚷。这一视频被上传到网上后,“我就要插队,我们不是好惹的”等话语登上了热搜榜,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和评论。
随着插队事件的热度不断上升,一些商家也趁机炒作,将两名女子的照片做成卡通车贴销售。在“淘宝”平台上输入“插队”“车贴”等关键词,可以看到有超过30家店铺在出售以两名女子的卡通图为主题的汽车贴纸,贴纸上还配有文字:“不要插队,我们不是好惹的。”“告诉你我最讨厌两种人,一是插我队的,二是不让我插队的。”
一家店铺的客服人员对记者说,他们做车贴也要跟上热点,比如之前《狂飙》电视剧火爆时,店里推出的“老默我想吃鱼了”“强盛集团”车贴很畅销;大熊猫“丫丫”受到关注时,店里又推出了“丫丫我们等你回家”的车贴。这次借助插队事件的热度,新的车贴一天就卖出去了十多个。
对此,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律师彭艳军解释说,一些网友认为车贴上用的是卡通图,而不是当事人的真实照片,所以不会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但这种看法是错误的。《民法典》第1018条明确规定: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显然,肖像最核心的要素是可识别性,并非仅仅包括民事主体的正面面部形象或者真人形象,在具备可识别性时的侧脸、背影、卡通图等均可属于肖像权的保护范畴,插队两女子的漫画图已经具备明显的可识别性了,因此属于肖像权的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