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友发布的视频和媒体报道,近日,河南南阳市一名6岁的男童小明(化名)因为意外被村里的墙柱砸死。当时,小明的爷爷带着他和另外两个小朋友在村里走,小明路过一处墙柱时抱了一下,墙柱倒塌压到他的头部,当场死亡了。事情发生后,小明的父亲收了3万元签下了谅解书,而小明的母亲李女士(化名)事后才知道。
李女士表示,她没有签过谅解书,也不认可这个结果。她认为事情是意外,两个家庭都很冤,她也已经认命。本来事情已经过去了,但墙柱的主人说3万元赔了,以后不许她再谈论此事,说话非常难听。李女士很气愤,认为对方凭什么不让她说,她也没签过谅解书。因为孩子的事情,李女士已经和丈夫离婚。目前她也找了律师,准备起诉墙柱的主人。
造成小明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墙柱倒塌,而墙柱的主人是未成年人丁丁(化名),则丁丁及其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小明及其监护人的损失。而小明的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则有权利代理诉讼,并要求对方赔偿合理的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签订谅解书,并在法院备案。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责任。
小明的父母在这起事件中表现出了不同的态度和行为,也引起了人们对于亲情责任的质疑。小明的父亲在没有征得李女士同意的情况下,就收了3万元签下了谅解书,这是否说明他对儿子的死亡不够重视,或者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牺牲儿子的利益?小明的母亲在知道事情真相后,就和丈夫离婚,并准备起诉墙柱的主人,这是否说明她对儿子的死亡不能接受,或者是为了维护儿子的权益而不惜与丈夫决裂?这两种做法都有其合理性和问题性,也反映了当代家庭关系中存在的矛盾和困境。
孩子死了并不是只有赔偿这一件事,应当考虑的是为何危墙不拔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