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法院最近发布了一起离婚案例,全职太太起诉离婚,发现丈夫资产过亿,其中商铺就有18套。
夫妻20年来,丈夫赚钱,妻子成为全职太太。后因感情破裂妻子第一次起诉离婚失败,原因是丈夫在法庭上说感情还有修复的可能,妻子动摇了就撤回了诉求。半年后,妻子发现感情完全没有了,就第2次起诉离婚,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在这半年期间,丈夫偷偷的将18套商铺免费赠予了和前妻所生女儿,并完成了过户手续。但是法院认为妻子对共同财产有共有权,最终判决该赠与行为无效。丈夫辩解称虽然给了前妻的女儿18套商铺,但留给她和孩子资产更多。
我不怀疑这个男人说的话,和前妻离婚都20年了,还能对前妻的女儿这么好,肯定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又怎么会对现在的孩子狠下心来呢?
也有网友反对的说:一定是偷偷转移财产,不然被查出未缴纳个人所得税,还不知道被罚多少钱呢?
那么你怎么看待这件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