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卖崽青蛙”现象引起人们的关注,一群年轻人化身成一只或者一群可爱的青蛙,手里提着一堆小青蛙,走在人来人往的街头巷尾,或者进行各种有趣滑稽的表演,吸引着一些络绎不绝的顾客围绕着他们。
更引起人们言论的是上海有一只青蛙被当场扒去了蛙皮,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徐志虎回应称,“卖崽青蛙”实际上是在兜售玩具,这种行为属于擅自兜售物品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对行人、对环境也是种干扰。但同时徐志虎局长也表示,一般会采取审慎监管、柔性执法的方式,对没有造成很坏的后果提倡免于处罚
应该说,上海城管的态度是温和的,执法是柔性的,表现出了一定的宽松性。但这里面有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这种“卖崽青蛙”商业模式到底是该提倡还是应该取缔?脖子上挂着收款二维码,
毫无疑问,城管对“卖崽青蛙”的认定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种兜售玩具的新兴商业模式,在各大城市的商业街上进行表演兜售是否违规和违法:
有网友就说,如果说“卖崽青蛙”是违规违法,那么流动商贩是不是都应该取缔?夜市的各种摊贩是否都应该取缔?
实际上,我们一直在推动城市“烟火气”和提高城市新业态经济模式的治理水平上进行博弈,各种新兴的商业模式也总是与传统的城市监管方式进行博弈,提升市场的有效性和市民的生活环境的干净整洁的博弈。
“卖崽青蛙”再一次给我们出了一道考题,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我们到底应该如何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