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出生,今年29岁的丁茜,4岁那年因病导致一只耳朵完全失聪,另一只耳朵也近乎失聪。2019年3月25日,吉林省白城市洮南法院一审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判处丁茜有期徒刑7年。2019年4月29日吉林省白城市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后,丁茜的父亲丁永恒不断申诉,先后被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白城市检察院驳回申诉。据悉,5月17日,吉林省高院召开案件问询会,听取了丁永恒及律师的代理意见。(据5月19日红星新闻)
丁茜少年时的证件照(来源:红星新闻 受访者供图)
一名年轻的残疾女孩,会给人一种柔弱、弱势的印象,却被检察院指控成立帮派,下设堂口,收取保护费,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多起犯罪,属于涉恶犯罪团伙,的确是让人感受到极大的反差,会有人觉得,是不是搞错了,有没有可能有冤情,也是很正常的反应。
而且,在案件审理申诉过程中,丁茜父亲丁永恒实名举报洮南法院丁茜案一审法官孙利冒用他人姓名考大学、参加工作,而2022年7月11日,洮南市纪委也认定孙利的问题查证属实,给予了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也就是说,当事一审法官确实存在诚信缺失的问题,也会对其判决结果的公信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但也要看到,司法判决不是过家家,更不是一个人说了算。丁茜此案并非只是一审判决有罪,吉林省白城市中院二审也是维持原判的,检方指控丁茜所涉的5起犯罪事实,都有非常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情节,都有案卷和证据可考。而丁茜及其辩护律师申辩称,所谓“倩家帮”只是QQ群名,不存在组建帮派和收取保护费,所涉犯罪事实证据不足等情况,与检方所言出入很大,如果能出示有效的证据,应该也不难核实,为何没有被法院采纳,应该有其理由。单从作案可能性来说,虽然丁茜的确双耳接近失聪,但是她并非因此就不具备作案可能。如果单纯因为她残疾,而且是女性,就认定她一定是被冤枉的,肯定也违背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
如今,吉林省高院也正在受理丁茜父亲的申诉,对案件进行问询和调查,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相信法律会给出一个公正公平的结果。这也正体现了程序正义的重要性,保障了程序正义,才能确保被告人的权利得到保护,有效减少冤假错案,保证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所以,围观群众也不妨对法律多一些信任和耐心。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深入,法治观念渗透入生活的方方面面,公众对法律案件的判决更为关注,也会从每一个案件中,去构筑对于法律的认知和信任。但是,这种关注不能过于受到既有观念的影响,更不能戴上“有色眼镜”,还是要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理性地去看待。
法律的意义在于,划清“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界限,人性中所有“不自知”的怜悯、软弱、武断和审判,都应该被关进法律的笼子。正如罗翔所言,“法律要尊重民众的情感,但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司法机关要认真严谨地对待每一起个案,坚持法治原则的同时,展现司法温度,向社会传递公平正义理念,公众也要积极学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更理性有效地监督司法工作,这样相向而行,法律才能更好地兼顾情理,守护公平,彰显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