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河南桐柏县的金某在网络上发帖称,妻子在当地雇主家打临工时,掐走两枝兰花叶,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帖子引发广泛关注,有网友评论称事件可讨论程度堪比“大学生掏鸟案”。
金某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妻子夏某小学辍学几乎不识字,当时出于好奇从雇主汪某家两盆兰花中各自掐走一株花茎回家扦插,当地兰花协会鉴定其中一盆价值500元至1000元,另一盆兰花死亡无法鉴定。“县物价局定价是两盆一共7万元,我们赔偿了8万元获得谅解才判了缓刑。两次估价差距太大,我们不服。”
兰花主人汪某则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两盆兰花是名贵品种,并且摆放在不同位置,夏某在花棚里挑了最贵的两盆,分别掰走两株花茎,导致一盆兰花死亡,另一盆至今存活状态不良,“我是十几万买的,这一下直接损失20万。我相信法律的判决。”
农妇从雇主家掐走两枝兰花被判三缓四两次申诉被驳回
金某提供的一审判决显示,2019年4月25日,夏某夫妻在桐柏县村民汪某家施工,趁人不备,将汪某家三楼的两苗兰花盗走,后带回家种植。被盗的两苗兰花,一苗为惠兰绿帽大丝草,一苗为惠兰丝草中透红花。经桐柏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两苗总价格7万元。因被盗的两苗兰花枯萎,夏某家属主动赔偿汪某8万元,汪某出具了谅解书,希望对夏某从轻处理。
法院认为,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行为构成盗窃罪。夏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有悔罪表现,根据其主观恶性和悔罪程度,可适用缓刑。
2019年10月25日,桐柏县人民法院判决夏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