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谢宇作案时具有完全辨认控制能力
【吴谢宇作案时具有完全辨认控制能力】吴谢宇每一步都在算,甚至要求减刑。从他弑母的过程来看,他做事很理性,情绪很稳定,不是冲动杀人,这样的典型反社会人格,感化教育对此种人来说是可笑多余的,无期也只是浪费粮食罢了。尊重生命就只能一命换一命,其它没有什么能够补偿那些无辜逝去的生命。
2015年7月10日,吴谢宇在家中将母亲谢天琴杀害并逃亡。经福州中院一审,吴谢宇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之后,吴谢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3年5月3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吴谢宇因自己的错误认知产生杀母恶念,作案前精心预谋,弑母后毫无认罪、悔罪之意。综合全案证据,吴谢宇作案时具有完全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吴谢宇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