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处长地铁猥亵他人 被调至事业单位,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zydadmin2023-05-31  112

近日,浙江一处长陈某化身色狼,公然在杭州地铁上猥亵女孩,被拘留的新闻引起社会上广泛关注和热议。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证实,这位陈东是该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处长,他在地铁车厢内对他人实施猥亵行为,被行政拘留12日。光天化日之下,也不能是被鬼上身了啊!要是的话,也是色鬼上身!事情曝光后,很快在互联网上发酵。作为公务员,陈东应该具备高度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而不是在地铁上做出这种不文明甚至违法的行为。陈东的行为不仅仅是个人的问题,更是社会的问题。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在事件发生后迅速做出了调离陈东的决定,这表明政府对于公务员的行为监管和惩处是有力的。

处长地铁猥亵他人 被调至事业单位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近日,浙江一处长陈某化身色狼,公然在杭州地铁上猥亵女孩,被拘留的新闻引起社会上广泛关注和热议。

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证实,这位陈东是该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处长,他在地铁车厢内对他人实施猥亵行为,被行政拘留12日。

这这,不知道说啥好啦!光天化日之下,也不能是被鬼上身了啊!要是的话,也是色鬼上身!

事情曝光后,很快在互联网上发酵。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网友表示:

是处级没公车还是地铁太刺激。

这级别干这样的事,实无必要。

居然不开除,继续留着为人民服务。

这种破天荒的事情,只能说是闻所未闻。在此几点思考:

1,是醉酒了?

2,是平时向管理对象,向下属伸咸猪手习惯了,觉得一个挤地铁的女孩,奈何不了自己?

3,工作压力太大?需要寻找刺激?

总之,作为公众人物,知法犯法,自食其果,实在得不偿失!

这个事件不仅引起了公众的注意,也引发了人们对于公务员队伍的信任和素质的质疑。作为公务员,陈东应该具备高度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而不是在地铁上做出这种不文明甚至违法的行为。这样的行为不仅暴露了他的个人品德问题,更严重地损害了公务员队伍的形象和公信力。

陈东的行为不仅仅是个人的问题,更是社会的问题。作为公共场所的一份子,我们应该时刻保持文明素质,尊重他人的感受,不做任何不文明的行为。尤其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由于空间狭小,更需要我们保持克制,尊重他人的隐私和人身安全。

对于陈东这样的公务员,更应该注重自己的行为举止。他们的行为不仅仅代表了自己,更代表了政府和公务员队伍的形象。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对公务员的素质培养和监管,保证他们做到恪守法律、公正廉洁、文明礼貌、尊重他人。

在这个事件中,我们也要看到政府的态度和行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在事件发生后迅速做出了调离陈东的决定,这表明政府对于公务员的行为监管和惩处是有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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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渴”的浙江原陈处长或许是清廉的

5月30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原处长陈某因地铁猥亵他人被行拘,后被单位处分,引发热议。

猥亵案件发生在3月1日18时多,应该是陈某下班,乘坐杭州地铁2号线,在地铁列车上,以手碰触、生殖器贴蹭李某某臀部,实施猥亵。受害人报警,被行拘12日。

5月下旬,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对其作出处理,党内严重警告,免去处长职务,调离公务员队伍。据说已将其调整到厅属事业单位省海洋科学院任职。

陈某被处罚处理适当,罪有应得。但陈某是重要厅局、重要处长岗位,有不小的实权,却犯下如此低级错误,深层探讨,“饥渴”的陈某或许是位清廉的人。

其一,堂堂省厅处长,买辆三十、五十万元的私家车,应该不是难事。而陈某却乘坐地铁上下班。

其二,陈某所在处室,负责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可谓位高权重。只要他动点心思,结交个“红颜知己”,搞权色交易,是可能的,有机会的。

其三,陈处长有了生理欲望,而没有去嫖娼发泄,说明他明白党纪国法,知道红线。

陈某在地铁上铤而走险,动用手脚和“利器”,有两种可能:一是陈某欲求旺盛,见美女没忍住。二是夫妻生活不和谐或者单身,憋的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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