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可怜人!老人街头寻女被骗77万元,原以为是别人的好心帮助,却不曾想落入了诈骗陷阱!
邓玉君是云南人,12岁便离开家外出打工,开过饭店,做过货车司机。在2001年,3岁的女儿被其丈夫卖掉,从此以后,她便一直在外寻找女儿。
在她人的帮助下,邓玉君在李沧区的一个职工宿舍内做些小买卖,不过生活条件却十分艰难,没有自来水,就只能到附近河边洗菜洗衣服。一次偶然的机会,邓玉君认识了陶某英,对方刚好发传单时发到了邓玉君,随后两人便相识。
因为自己不识字,陶某英便提出帮忙写寻人启事,后来表示自己公司是处理不良资产的,可以帮邓玉君低价买房,因为对方上过学,也帮过忙,邓玉君就相信了对方,连同自己的钱,加上和别人借的钱,陆陆续续给了陶某英77万元。
但让邓玉君万万没想到的是,在2018年,对方跟她签的合同,却不是购房合同,而是一份《珠宝首饰购销合同》,而且合同书以陶某英的名义签署。她整个人都被蒙在鼓里,直到有人找上门说要一起维权,邓玉君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后来,陶某英和其公司法人因非法集资罪被判刑,可现在人都出来了,邓玉君却始终没有看到之前被骗的钱,这对于一个月收入只有1000元的她来讲,实在是不能承受。
整个事情看下来,只能感叹骗子的可恨,受害人即便没有被骗,她的生活已经很可怜了,而现在被骗的这些钱,恐怕就是一天24小时不停的打工赚钱,对她而言这也不是小数目。
而且要知道,非法集资的钱是不受法律保护,政府有关机关会尽最大可能追回非法集资款项,但如果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所以说,因参与非法集资导致资金无法清退或完全清退的部分损失是有可能的,即便能够退回,这个时间周期也是比较漫长的。
最后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非法集资常见手段,无非就是通过承诺高额回报、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这几种方式来诈骗,所以识破套路是关键。比如投资养老公寓、保健品、藏品,投资股权、林权、期权,以及装修房屋、网络虚拟交易等等,一定要擦亮双眼,了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