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泸州古蔺县一未成年少女正举办订婚仪式,被知情人报警阻止。6月1日,水口镇派出所一工作人员称,女孩订婚得到了家长同意,已满15周岁,已将情况告知其家长,并将女孩带回家。
根据《民法典》规定,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男生不得早于22周岁,女生不得早于20周岁。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迫使其结婚或为其订立婚约。
1,婚约的订立不得代理,否则无法律效力,婚约必须男女双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2,具有法定的订婚能力者,才能从事订婚行为。
3,婚约不得强制执行。婚约固然应该遵守,但也应遵照男女双方当事者的意愿。若有一方不能够履行时,不能强制执行。
未成年人订婚现象在一些地区并不少见,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地区还存在着早婚早育的风俗习惯,认为结婚生子是人生的必然和幸福。他们认为未成年人订婚是为了保证家族的延续和稳定,是对父母的孝顺和尊重,是对社会的贡献和责任。
他们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忽视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和个性需求。他们不重视未成年人的学习和成长,不尊重未成年人的意愿和选择,不关心未成年人的感受和困惑。他们用自己的经验和标准来衡量未成年人,用自己的利益和期望来束缚未成年人。
二是法律意识的淡薄。一些地区的群众对法律规定和权利义务缺乏了解和尊重。他们认为婚姻只需要双方和家长的同意即可,不顾法律的约束和保护。他们不知道法律规定了结婚年龄和条件,不知道违反法律会有什么后果和责任。
他们也不考虑未成年人订婚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和后果。他们不清楚未成年人订婚可能导致的婚姻无效或解除,可能涉及的财产分割或赡养问题,可能引发的家庭纠纷或暴力事件。他们也不明白未成年人订婚可能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可能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可能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
三是社会监管的缺失。一些地区的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对未成年人订婚现象缺乏有效的预防和干预。他们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工作不够重视和投入。他们没有制定和实施针对未成年人订婚现象的专项计划和措施,没有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和网络,没有强化执法监督和问责制度,没有加大宣传教育和引导力度。
他们对未成年人订婚现象的排查和阻止力度不够,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不合理的婚姻安排,没有及时介入并协调相关纠纷,没有及时提供并安置相关救助。他们对未成年人订婚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力度不够,没有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没有依法保障相关权益主体的权益,没有依法惩治相关违法行为。
未成年人过早结婚的坏处
未成年人过早结婚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这些影响不仅会对个人产生长期的影响,也会对家庭和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以下是未成年人过早结婚的坏处:
1 对个人的健康产生影响
早婚会让未成年人面临过早的生育,这会对女性的身体健康产生不良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孕产妇死亡率的增加,产生其他的妇科疾病。而男性早婚则可能会因为缺乏经济能力,导致家庭压力过大,从而产生心理问题。
2 对家庭的稳定产生影响
未成年人结婚会面临诸多的问题,例如缺乏经济基础和管理能力,这可能会导致家庭的财务问题和经济压力过大,从而会对家庭的稳定产生影响。此外,夫妻之间的沟通和理解也需要时间的积累和成长,未成年人缺乏这样的经验和能力,可能会导致夫妻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3 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产生影响
未成年人过早结婚可能会影响其教育的发展,太早的婚姻会占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从而影响到未成年人的学业和职业规划,这会对个人未来的发展产生长期的影响。
总之,未成年人过早结婚的坏处是显而易见的,这不仅会对个人产生长期的影响,也会对家庭和社会产生不良的影响。我们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让他们充分认识到早婚的危害,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和人生观念,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总之,未成年人订婚现象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关注和解决。我们应该从法律、思想、社会等方面入手,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