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三国- 刘备托孤中的“君可自取”,究竟是什么意思?

zydadmin2023-08-24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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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武二年(222年)春,夷陵兵败的刘备退至永安。章武三年(223年)二月,丞相亮自成都到永安。这年三月,自感时日无多的刘备托孤于丞相诸葛亮和尚书令李严,然后逝于永安宫,享年六十三岁,谥号昭烈帝。

《三国志·诸葛亮传》中记载,刘备死时,对诸葛亮说:“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

后世的人,对这句话颇有争议,最主要的,在这个“取”字上。有人认为,这个“取”,是“取而代之”之意,所谓王莽代汉、曹丕代汉,都是取而代之。

更多人持有不同意见,认为这个“取”,是“取舍”之意,所谓周勃霍光拥立新君的也都是在废除不合格继承人后,再去“取”其他继任者。

电视剧《风起陇西》中说,刘备托孤时说“君可自取”的时候,杀机已现,那纯粹属于瞎解释,乱发挥了。

如果单从字面意思理解,这两个解释似乎都说得通。但是,如果单单从文本角度理解这句话,是非常狭义的。我们可以试着从其他两个角度来理解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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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整个文本的语境去理解这句话。

刘备对诸葛亮说出“如其不才,君可自取”的前提是“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那定的大事是什么?

当然是诸葛亮在《隆中对》中说的“则霸业可成,汉室可兴矣”,也是诸葛亮在《出师表》中说的“兴复汉室,还于旧都”。一句好总结,就是“兴复汉室”。如果兴复了汉室,皇帝却不姓刘,那还叫“兴复汉室”吗?

而且,刘备托孤之时,还对刘禅敦敦教诲:"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又对鲁王说:"吾亡之后,汝兄弟父事丞相,令卿与丞相共事而已。"后来不放心,又专门诏敕后主刘禅:"汝与丞相从事,事之如父。"

这些迹象都表明,只是刘备担心刘禅不成器,或者和诸葛亮离心离德而已。也并没有要取代或者另立的意思。

这句话还有更深的语境,那就是“取而代之”要冒多大风险。所谓“取而代之”的人,近期的事例不过是王莽代汉、袁术代汉(失败)、曹丕代汉,都是取而代之。但是,不管在刘备还是诸葛亮人看来,这都是篡逆。如果真的“取而代之”,那冒的风险不是一般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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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从深层次的集团斗争来看,这句话的具体意思并没有那么重要。

建安五年(200年)初,孙策被刺杀后重病,弥留之际他也托孤给张昭和周瑜。《三国志·张昭传》注引《吴历》曰:策谓昭曰:"若仲谋不任事者,君便自取之。正复不克捷,缓步西归,亦无所虑。"

孙策托孤时,东吴还未完全成为割据的一方势力,各种明争暗斗不断。所以,孙策最能依靠的就是资历、威望、能力都高的张昭。孙策说,如果孙权不行,我这盘子就交给你了。如果还不行,那你就带着大家渐渐“西归”,通常的解释是让张昭以及淮泗旧将带领孙氏返回江西的淮南地区(一说向北投靠曹操)。

孙策的:"自取"、“西归”自然并非本意,他是希望用这样的话来勉励老同志,辅佐孙氏,以成霸业。但又担心未来有变故,就赋予了张昭"自取"之权。就是说,给了张昭最大的便宜之权,让张昭在一群老臣中有独特地位,让他的话他的动作有充足的法理。张昭也不负众望,将孙氏基业撑了起来。

那么,我们对比下,刘备的托孤之语也就很好理解了。孙策卒于建安五年(200年),时年不过二十多岁。而刘备崩于六十三岁,政治能力已经非常成熟。所以,脱离具体字面上的含义,他所说的"取",其实也是给诸葛亮行一切事的最高的法理依据。这样也不难理解他为什么还特地专门诏敕后主刘禅:"汝与丞相从事,事之如父。"

刘备对诸葛亮充分信任,但又怕自己死后有人挑战诸葛的权威(包括后主),才又说了他可以"自取"。这既是对满朝文武的制约,也是在后主刘禅头上悬了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

田余庆说,刘备托孤之时,蜀国真正的祸患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刘备不会不想到此点。蜀国臣僚中潜伏着新旧纠葛,是蜀政中最大的隐忧。……刘备称帝,基础不能说牢固:夷陵倾败,刘备病笃,蜀国更有动摇之虞。诸葛亮、李严并受遗诏辅政,亮正严副,这种安排显然包含着尊重新旧双方利益,安蜀国文武心,以图共度难关的用意。刘备既深知新旧问题是蜀国大事而作过许多安排,难道他在托孤时就不为此而焦虑吗?从来帝王霸主托孤,都是着眼于稳固遗孤的法统地位和实力地位,如果不是为形势危殆所迫或有其他特殊隐衷,决不会对顾命臣僚作出相机自取神器的许诺,否则易启窥窃之心,后患无穷。[1]

所以,刘备的这个安排,这个说法,从这些角度看,也就合情合理了。

参考文献

[1]田余庆.秦汉魏晋史探微[M]中华书局:北京,201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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