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恋爱期间的转账送礼,分手后要返还吗?男女恋爱期间,为表达爱意赠与对方合理范围内的财物、日常共同消费支出或向对方转账时含有“520” “1314”“999”等特殊含义的数字的,视为一般赠与行为。赠与行为完成后,一方要求返还,一般不予支持。若双方在转账时表明了借款意思和还款承诺,具有真实的借款合意,则应当认定为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借款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恋爱期间,若一方或其近亲属以恋爱双方结婚为目的,自愿赠与另一方财物,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当缔结婚姻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行为失效,赠与人要求对方返还的,一般予以支持。但赠与财物已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支出的,可酌情扣减后返还。
【提醒】:恋爱期间,送礼要保持理智,在大笔财物支出时,请三思而行。若情侣之间发生借贷行为,应尽量保留借条等书面证据,采取转账的方式支付,以便留存凭证。毕竟,爱情也不是“法外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