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dū]
[《廣韻》當孤切,平模,端。]
(1)古称建有宗庙的城邑。
(2)国都,京都。
(3)建都。
(4)大城市;著名城市。
(5)周代王子弟及三公的封地、采地。
(6)古代行政区划名。(1)夏制,十邑为都。《尚书大传》卷二:“古者處師,八家而爲鄰,三鄰而爲朋,三朋而爲里,五里而爲邑,十邑而爲都,十都而爲師,州十有二師焉。”郑玄注:“州凡四十三萬二千家,此葢虞夏之數也。”(2)周制,四县为都。《周礼·地官·小司徒》:“九夫爲井,四井爲邑,四邑爲丘,四丘爲甸,四甸爲縣,四縣爲都,以任地事而令貢賦。”(3)四乡为都。《管子·乘马》:“官成而立邑:五家而伍,十家而連,五連而暴,五暴而長,命之曰某鄉,四鄉命之曰都,邑制也。”(4)十州为都。《管子·度地》:“故百家爲里,里十爲術,術十爲州,州十爲都,都十爲霸國。”(5)宋、元、明、清县级以下的行政区划。《宋史·袁燮传》:“合保爲都,合都爲鄉,合鄉爲縣。”元俞希鲁《至顺镇江志·地理·乡都》:“鄉都之設,所以治郊墅之編氓,重農桑之庶務。”明汤显祖《牡丹亭·劝农》:“[外:]衆父老,此爲何鄉何都?[生末:]南安縣第一都清樂鄉。”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旧式的都团(即区乡)政权机关,尤其是都之一级,即接近县之一级,几乎完全是土豪劣绅占领。”原注:“湖南的都和团相当于区和乡。”
(7)唐、五代宋初军队编制单位,以百人或千人为都。
(8)吏的俗称。犹都头、头目。
(9)水流汇聚。亦指水流汇聚之所。
(10)泛指汇聚。
(11)居;处于。
(12)统领,统率。
(13)美好;闲雅。
(14)谓称美、赞扬。
(15)大。参见“都匠”。
(16)总;总共。
(17)量词。唐时蹴鞠戏之比赛场次。
(18)叹词。表示赞美。
(19)象声词。
(20)姓。明有都胜。见《明史·王信传》。
[②][dōu]
[《廣韻》當孤切,平模,端。]
(1)副词。表示总括,所总括的成分在前。
(2)副词。跟“是”字合用,说明理由。
(3)副词。犹就。即将。
(4)副词。起强调语气的作用。
[上古音]:鱼部端母,ta
[广 韵]:當孤切,上平11模,dū,遇開一平模端
[平水韵]:上平七虞
[粤 语]:dou1
[闽南语]:tau1,to1,to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