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环境面貌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直接关系居民的生活质量,我们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通过环境治理,改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群众。如果我们有了良好的城乡环境,必然会给更多的人们留下非常美好的印象,而且,也必然会吸引更多人到这进行投资、旅游、建兴立业,必然会助推该省市等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力量。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标语及实施方案:
1、开展城乡环境整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建设美丽乡村,打造生态家园。
3、人人关爱城乡环境,全民参与综合整治。
4、开展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家园。
5、人人关爱城市环境,全民参与综合整治。
6、打好环境整治仗,推进城乡生态化。
7、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环境。
8、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9、整治城乡环境卫生,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10、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环境。
11、清洁城乡告别陋习,文明行为从我做起。
12、整治城乡环境,共建美好家园。
13、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
14、治理环境,从我做起。
15、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16、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创塑生态水乡品牌。
17、打造新环境,发展惠民生。
18、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9、草儿绿、花儿香,环境优美人健康。
20、环境整治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
21、开展城乡环境整治,打造秀美生态环境。
22、市民素质高一分,城乡环境美十分。
23、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
24、集中开展五项行动,全力推进环境整治。
25、公德规范言行,文明美化心灵。
26、说文明话,行文明车,走文明路,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27、整治城乡环境卫生,改善城乡容貌秩序。
28、环境关联你我他,综合整治靠大家。
29、人人关心生态建设,户户参与环境整治。
30、养成良好习惯,共享美好人生。
31、关注健康,美化环境。
32、精心呵护城市环境,全力提升城市品位。
33、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打造秀美城市田园乡村。
34、打好环境整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美丽新农村。
35、综合整治城乡环境,造福城乡人民群众。
36、推进城乡综合整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各村(居)、镇直相关单位:
根据《XX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2014〕3号和《关于在全县开展以“洁净城乡、美丽XX”为主题的“万名党员城乡环卫集中清扫月”活动的通知》(X群组字〔2014〕4号)精神,为深入贯彻文件精神,切实改善我镇环境卫生面貌,创造洁净、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镇党委政府决定开展“洁净城乡、美丽XX”为主题的城乡环境大整治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为统领,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洁净城乡、美丽XX”为主题,以“示范带头、属地管理、分片包干”为原则,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一步改善我镇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为我镇的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增强城乡居民环卫保洁意识,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机制,解决城乡环卫“脏、乱、差”现象,实现“五个基本没有”:即可视范围内的路边基本没有垃圾、村边基本没有垃圾、河边基本没有垃圾、山边基本没有垃圾、市场和广场边基本没有垃圾,努力打造环境干净整洁、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河口。
三、整治内容
(一)县城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治主要内容就是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各城中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本辖区内道路沿线、河道两侧、公共场所的垃圾清理作为整治活动的重点和突破口,全面清除积存垃圾,清理卫生死角、消除暴露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杂草等。
(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主要内容就是清除村组主干道的卫生死角,添置环卫设施,整治沿路随意倾倒生活垃圾行为;组织清理房前屋后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家禽家畜实行圈养,污水粪便达标排放;及时清理垃圾积存,疏通沟渠,清理坑塘及室内外环境卫生;组织力量,集中清理影响辖区环境卫生的重点地段。
四、活动步骤和时间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月20日-4月10日)
1、各村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整治方案,议定具体措施,明确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2、召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市、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会精神,安排部署各村环境整治工作。
3、搞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贴标语拉横幅、召开村民会议、发放公开信等方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4月30日)
1、全面实施:各村要严格按照环境卫生整治标准,在本辖区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开展党员干部城乡卫生“大清扫”活动,对城乡环境卫生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2、各村(居)驻村(居)领导要认真督促各单位做好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
3、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评选活动。要建立合理的卫生保洁费筹措机制,规范村民大会制定的《村民卫生公约》和“门前三包”制度。
(三)第三阶段:完善设施阶段(5月1日—5月31日)
1、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垃圾焚烧处理中心或垃圾填埋场。
2、自然村建设简易焚烧炉或填埋场。
3、完善垃圾收集设施,购置垃圾清运车、垃圾桶等清洁工具
4、各村要聘请好保洁员,签订保洁合同,落实好保洁人员工资。
(四)巩固提高阶段(5月1日—11月30日)
1、对照环境整治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地方,以及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区域进行限期整改,完善提高。
2、巩固环境整治活动的成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建立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镇成立“河口镇城乡环境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陈柯任组长,镇长韦文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镇属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海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居)书记、主任为活动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工作任务,把握工作重点,按时完成区域范围内卫生环境整治工作。
(二)投入资金,保障经费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投入资金,确实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取得实效;镇里届时根据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实际效果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严格督查,强化问责。
各村(居)、各单位要及时开展活动。镇里安排由朱明忠、易智、镇纪检委员组成的督查小组从四月份起对各单位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村进行表扬,对工作进展慢、推进效果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村(居)主要负责人要进行问责约谈。对通报批评一次的村罚款1000元,二次扣除200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被县委、县政府督查室通报或曝光的单位,向镇党委政府说明情况,并由该单位负责人上电视向全县人民承诺表态。驻村干部要配合好村(居)做好整治工作,每周由驻村干部汇报一次整治进展情况。镇整治领导小组每月底将检查情况通报全镇。
(四)健全机制,常抓不懈。
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门前三包”管理制度和村卫生管理办法,完善好保洁员工作激励机制,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投入机制、长效管理机制,促使环境卫生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