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硕士月薪4千离职被收8万违约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zydadmin2023-05-11  68

李先生2016年7月从北京大学硕士毕业后,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到一年李先生提出离职,但被要求必须赔偿13万元。公司称,公司为其办理了北京户口,李先生的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而李先生称,他离职的原因是

正文摘要:

李先生2016年7月从北京大学硕士毕业后,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到一年李先生提出离职,但被要求必须赔偿13万元。公司称,公司为其办理了北京户口,李先生的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而李先生称,他离职的原因是被告公司发放工资远远低于承诺薪水,他为取得更好待遇而非取得户籍离职。目前,李先生已缴纳了补偿金顺利离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硕士月薪4千离职被收8万违约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李先生2016年7月从北京大学硕士毕业后,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到一年李先生提出离职,但被要求必须赔偿13万元。公司称,公司为其办理了北京户口,李先生的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而李先生称,他离职的原因是被告公司发放工资远远低于承诺薪水,他为取得更好待遇而非取得户籍离职。目前,李先生已缴纳了补偿金顺利离职。

现在很多企业叫苦连天,本来已经被房租、人力成本、税负、女员工二胎压得透不过气来,再加上劳动法偏向于保护劳动者,一年到头挣的钱还不如房子收的租金多,我表示很心疼啊。

那么,法律上应如何看待落户后离职这件事呢?

通常情况下,企业如果承诺为员工办理户口,一般都会签订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劳动者应该为用人单位工作一定时间,否则应支付违约金。那么,这个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是否有效呢?企业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呢?

《劳动合同法》第22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23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25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 和第二十三条 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由此可见,除了对专项培训费用和保密义务的约定外,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的。可是,大家心知肚明,大城市的户口确实是稀缺资源,很多单位靠这个吸引高素质人才,那用人单位的利益如何保障呢是?

实践中,单位是可以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主张赔偿的。有的法院认定为基于合同中关于专项培训费用(扩大解释)损失的主张,也有的法院认定为因劳动者离职给单位带来的实际损失的主张。在此基础上,酌情认定赔偿的数额。

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必须提供严谨的证据,证明其存在培训成本或其他实际损失。只有这样,才能向劳动者主张赔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www.2345lzwz.cn/read-119529.html
上一篇下一篇
00

New Post(0)